贝多芬《“春天”奏鸣曲》
(第三、四乐章)
在贝多芬10首小提琴奏鸣曲中,最著名、也是最常被演奏的就是第五号和第九号这两首,这不仅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标题,更重要的是这两首乐曲集中体现了贝多芬成熟的创作手法和人文精神,而且它们的音乐形象生动鲜明,因而深受人们的喜爱。
第五小提琴奏鸣曲标题为“春天”,创作于1800—1801年间,与著名的“月光”钢琴奏鸣曲一样,当初它并没有标题,出版时题献给维也纳音乐沙龙主人富利斯伯爵。由于奏鸣曲第一乐章主题活泼、流畅的旋律给人一种春意盎然、心情舒畅的感觉,使人联系到春天大自然中的美景和到处充满生机的气息,因此后人便加了一个很贴切的标题——春天。
《“春天”奏鸣曲》的第三乐章是谐谑曲与很快的快板,充满了欢乐和诙谐的气氛,大量跳跃的断音,好似人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第四乐章充满了新颖独特的效果。
贝多芬在音乐发展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彻底改变了他从事写作的每一种曲式。与前人相比,他解放了音乐艺术,他的创作活动完全是为了内心需要,而不是为了提供炫技的材料。
贝多芬在交响曲、协奏曲、室内乐、钢琴奏鸣曲与管弦乐曲等方面的成就,都对世界音乐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许多作品都是后人不断追求与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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