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林芝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标行为,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优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和藏财教〔2020〕15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公开比选林芝市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三包”物资及教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林芝市财政局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选取程序
1.发布比选公告。在林芝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5年“三包”物资及教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严格资格审查。由我校按照《林芝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项目实施办法》组织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对申请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是否涵盖项目要求,征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核意见,代招公司的专业能力、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各方面。特别是审查对我市教育系统以往采购项目的代理实际情况,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名单。
3.确定建议名单。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我校评委综合打分,最终比选确定承接林芝市2025年“三包”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比选”方式审定后,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三、递交资料要求
(一)参选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五)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相关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办公条件(提供场地图片及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七)从业人员;
(八)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需密封后加盖单位鲜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提交相关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00至2024年12月18日17:30之间递交至林芝市特殊教育学校,逾期送达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
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主 编 | 张正安
审 核 | 李显杨
校 对 | 次 央
信息员 | 黄雪眉
编 辑 | 拉 旺
来 源 | 林芝市特殊教育学校
投稿邮箱 | xzlzjy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