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自媒体发展的便利与高效,一些不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司或个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屡见不鲜。
正在召开的江苏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永明律师联合其他来自法律服务行业的政协委员带来提案,呼吁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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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及人民群众对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法律咨询服务行业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自媒体技术的普及与发展,法律服务也逐渐走向网络化,特别是在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以及专业网站等媒介的推动下,法律咨询服务的传播形式更加多样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激增。
省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永明律师发现,伴随自媒体发展的便利与高效,一些不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司或个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屡见不鲜。
他举例说——
一些机构或个人通过短视频平台以“免费咨询”“低成本代理”吸引流量,却为当事人提供解析错误的法条、销售伪劣法律产品,甚至虚构事实在案件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损害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公信力。同时,行业内承包式经营、外包服务招揽违反代理规定等问题,也加剧了行业乱象。
一些不具备律师执业证的从业者通过“挂靠”正规机构进行运作,使得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社会对规范法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的呼声愈发强烈,而更加健全的监管机制建设显得刻不容缓。
沈永明认为,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尤其是线上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迫切需求,也是净化市场秩序、推动法治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
提案建议——
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准入与服务规范。严格监管网络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资质,出台专门针对线上法律服务的平台准入制度,要求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执业律师团队和机构资质证明,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对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严重的机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处理结果,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司法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资质机构及个人进行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开发网络监控和执法系统,对搜索广告、网络宣传内容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反查虚假宣传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规机构或个人,建立失信主体名单,在业内实行从业禁令,利用法律手段震慑不规范行为。
发挥律师自律管理作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完善法律咨询服务行业自律规范,明确诚信执业底线,并督促落实职业操守的内部评价机制。支持律师协会建立专项智库,引导行业协会研究法律服务新形态下的市场变化和实际需求,为行业政策的优化提供智力支撑。
推动立法完善,保障行业规范发展。研究制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条例》,从源头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准入、服务、资质认证及违法处罚标准,建立行业发展的“警戒线”。司法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协同开展线上执法,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公权力介入难度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