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刘茂通建议:将“立案难”问题纳入考核指标

时事   2025-01-21 17:36   江苏  

导读

近年来,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以案件多需要排队等理由拖延立案,甚至附加条件拒绝立案的现象时有发生。正在召开的江苏两会上,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茂通提交提案:多措并举破解法院立案难。



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以案件多需要排队等理由拖延立案,甚至附加条件拒绝立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立案难,也缺乏畅通的投诉维权渠道。今年1月1日,最高法的相关指导意见实施后,个别法院仍然不落实或者不完全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省政协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茂通提交提案——

进一步规范立案行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要求,确保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打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畅通诉求渠道,让群众难题不用愁,在诉讼服务中心对外公布立案、执行、信访、督察等部门的办公电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工作手机;提供诉讼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和实例,让群众少跑路,不仅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现场提供11类常见多发民事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和实例,也要提供其他类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和实例,供当事人翻阅、参考学习;

加强监测通报,持续强化问责力度,将“立案难”问题作为司法作风重点问题纳入考核指标,加强对“周立案偏离度”与“月立案偏离度”指标的监测,建立数据联席会议制度对被预警法院进行通报;同时,针对年底不及时立案的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发现一个通报一个,持续强化监督考核和通报问责力度。

来源:律媒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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