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怀疑木工施工时在屋顶上小解,认为破坏了自家风水,木工因此被层层扣减3万元劳务费。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受理了这起连环“风水”案,最终这样判......
包工头李某承包了赵某家的自建房工程,李某又将该工程中的木工部分发包给孙某,而吴某系孙某手下的一名木工。在屋顶施工过程中,赵某的父亲看到吴某在屋顶上小解,心里非常疙瘩,认为破坏了自家的风水。
因此,赵某在最后结算建房工程款时,扣减了包工头李某3万元工程款。李某把这笔账算到了孙某头上,而孙某又因此扣减了吴某3万元的劳务报酬。
吴某不服,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赵某家屋顶上小便,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劳务费。孙某被起诉后,又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要木工工程款。李某接到法院诉前调解通知后,将房主赵某带到法院来一起把事情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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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表示,吴某在自家房顶小便是其父亲亲眼所见,老人家没有手机拍不了视频,但现在老人家生病住院了,就是吴某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风水所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因为没有监控视频也没有当场录像,案件事实一时无法彻底查清,但矛盾却迫在眉睫需要解决。人民调解员朱卫红发挥多年群众工作的经验优势,讲法理、说人情,最终组织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给付孙某2.3万元木工工程款,孙某给付吴某2.7万元的木工劳务报酬款,赵某扣减李某的3万元建房工程款由双方自行处理。至此,这起连环“风水”案得到一揽子解决,吴某最终少拿3000元劳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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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讲风水有着特殊的历史文化渊源,特别在建房、婚丧嫁娶等群众认为的人生大事上。自建房屋本系家庭要事,在择址、布局、方位等方面有约定俗成的禁忌和风水要求,通常都为当地民众普遍接受并遵循。施工者在建筑房屋时理应尊重房主的风水要求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尽到一般善良人的注意避讳义务。
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对符合公序良俗的风水民俗予以尊重和认可,在综合工程量、工程价款、瑕疵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从工程款中酌定扣减部分款项。另一方面,房主、承包人事前也应当尽到一定的提醒、说明义务,以便施工人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尽到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