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相恋多年,却因为一方身体原因没能结婚,但男方已经买了婚房,女方出钱装修还置办了家具家电。分手时,女方要求男方补偿50万元。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求吗?一起来看下......
11月19日,南通崇川法院召开多元解纷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周某与汪某原是青梅竹马的同学,汪某虽患强直性脊柱炎,但两人依然在2013年确立恋爱关系,感情一直很好,汪某努力工作并购置了婚房,周某出资装修,并置办了家具家电,但因家庭因素,双方未能结婚并于2021年分手,周某要求汪某补偿其50万元,汪某拒绝,双方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矛盾难解,周某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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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收到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情,从双方的情感角度出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两人在调解室中以一场痛哭化解了矛盾;情绪宣泄后,调解员仔细为两人分析了本案中装修及家具、家电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装修不能拆下,但是家具、家电周某可以取回,最后双方同意由周某取回家具、家电,然后由汪某补偿周某10万元,分四年付清,为这段8年的感情画上了最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