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曝光台】精准出击,当场查获778箱!

政务   2025-01-21 22:06   浙江  

骆驼派出所
联合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
精准出击

当场查获778箱

过年的“氛围感”
与烟花爆竹脱不了干系
眼看年末蹭个节日热点
还能有一波赚头
不少商家为谋私利

走上了违法之路

1月10日

骆驼派出所收到市民举报

称发现有名商贩(陈某)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后

骆驼派出所联合

分局刑侦大队展开调查

根据线索,层层深入

民警进一步确定了陈某藏货的地点

得到确切信息后

骆驼派出所与分局巡特警大队

火速赶到现场

当场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778箱

经查

自2024年12月6日至案发

陈某向湖南省等多个省份

大量非法采购烟花爆竹

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进行售卖

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目前

陈某因非法经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非法储存或经营将会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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