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闪烁中的耀眼明灯
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最重要和最核心的竞争力,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国家的综合国力,影响国家的主权、地位和安全。科技领域是众多领域中最具牵引与决定作用的一个特殊领域,其对改革、发展和清廉的要求更加具体,更加迫切。
科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盏耀眼明灯。放眼古今中外,人类社会的每一项进步,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为生产力发展和人类文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放眼世界,围绕科技制高点的争夺空前激烈,科技正在引发国际分工重大调整。科技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特征更加凸显,科学向产业的直接转化进程加快,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等的广泛应用正在深刻改变产业发展的图景。科技涉及面广、涉及领域众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都有科技的加持,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数字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工智能,以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都离不开科技的支撑。科技的发展可以促进各行各业的巨大发展,比如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医药行业,各类科学技术运用于药品开发、医药器械,极大地解决了众多医学难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尤其是军工和国防,对科技的要求更加直接和迫切。中国有一句古话,“一寸长一寸强”,军事技术和装备哪怕强一寸,也会在战争中占据巨大优势,助使军队纵横捭阖,横扫千军。现代军事斗争中强调,先敌发现、先敌开火。这些都需要军事技术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不能仅仅停留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而是一种全方位的、综合的、立体的。
科学、教育、人才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命运。离开了科技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失去了坚强的支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科技就是一盏耀眼的明灯,照亮着国家的前程,照亮了各行各业的发展,更照亮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
科技对创新和清廉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科技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离开了创新,科技的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等都将无以为继。
创新就要有创新的环境。当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一些重点前沿的科学,比如,情智兼备数字人与机器人的研究、以电-氢-碳耦合方式协同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与煤电绿色转型、对多介质环境中新污染物进行识别、作物高光效的生物学基础等诸多关系国家发展前途和人民生命健康的前沿科学,都需要推动原创性和颠覆性创新,形成创新成果,从根本上解决“卡脖子”问题,抢占关键技术制高点,从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科技的变革,创新的产生,都需要科学的精神。如何在科技界营造一种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反对武断和专断、敢于怀疑超越和挑战权威、敢于打破旧学说、开放宽容、平等民主、团队合作的良好环境至关重要。这些都对我们的科技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瞄准科技发展前沿、鼓励和引导有前景有意义的科技创新,避免重复落后、好高骛远或不切实际的“讲故事”,考验着各级科技管理者的眼界、观念和格局。
科学是殿堂,殿堂是纯洁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清朗正气是科技应有的生态,其对清廉的要求更加严格。试想,如果科研领域政治生态不良,科技工作者热衷于拉关系、找后门、走捷径、搞攀附,如何沉心搞研究。如果科研管理者私心作祟,搞小团伙、小圈子,失去公平公正,就会消磨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如果科研人员心中充斥着贪腐之气,搞科研项目不是为了国家科技的发展,而是一心利用科研来谋私、当“项目老板”、贪污科研经费,科技如何发展?科技领域的腐败影响到的不仅是公平竞争环境,更重要的是阻碍了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国力上升的步伐。当然,很可喜的是,这些年,发生在科技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于其它一些重点领域,不管是在数量上、金额上还是在情节上都要轻微一些。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领域也算是一缕清风。
科技领域为机关和领域的清廉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主要城市,近年来,重庆始终坚持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以优化创新生态为主要任务、以大数据智能化为主要方向、以产业创新为主要战场,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随着全面推进数字重庆基本能力建设,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正逐步显现,纳米时栅位移测量技术成果及系列产品,使我国成为了全球唯一掌握时栅技术的国家;创造了风轮直径突破260米、单机功率18兆瓦的两个世界第一的海上风电机组;全球唯一款获得防爆认证的量产四足机器人;国内首台第四代核电铅铋快堆万吨级流量主泵;我国最大型号船用涡轮增压器;打破国外垄断、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血液透析机,等等。这些重大科技成果,展现出了重庆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引领了产业升级,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市科技局作为全市科学与技术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推动科技创新迭代升级,以科技创新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将清廉机关建设与科技治理深度融合,把清廉建设的理念、措施贯穿科技治理全过程,探索构建忠诚铸廉、理论导廉、文化育廉、警示促廉、监督护廉、制度固廉“六廉”体系,努力建设政治清明、思想清纯、风气清新、服务清爽、干事清白、干部清正的清廉机关,推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策环境和科研环境。在监督护廉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深入排查科技管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每年动态更新。探索建立“纪检监督+绩效评价”联动机制,去年以来共抽取检查项目1010项,发现科技管理问题表现29个,强制终止项目23项、收回资金6690余万元。把制度建设贯穿清廉机关建设和科技管理全过程、各方面,针对专家评审、科技监督、项目管理等领域的突出廉政风险,累计制定23类、108项实践亟需、务实管用的制度,构建党建统领和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内部控制、科技管理、监督保障的“1+5”制度规范体系。在专家评审方面,为防止泄露评审专家信息、给专家打招呼、专家打人情分等问题,规定“双盲”评审、统一收管手机、“三岗分设”“一密两分”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了科研项目评审公平、公正。为防止机关业务处室只管立项不管实施过程、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重复立项等廉政风险,规定专家评审前形式审查、任务书重大修改须专题会研究、每年抽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等,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
通过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的制度机制,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强保障。科技领域涉及面广,机关清廉建设的牵引作用强,市科技局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清廉机关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具有典型性,为其他机关和领域的清廉建设做出了有益探索。
花团锦簇下的殿堂阴影
科学是一抺靓丽的阳光,科技则是花团锦簇下的一方净土。我们平常说科学是殿堂,科技是高地。但在这神圣之中,也会有一些不和谐之色,往往也伴随着阴影。
权来利往 终落法网
在一些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者眼中,行政权力在项目和课题申请(报)、成果奖励中的权重较大,“官大学问大,权大经费多”、“管理者通吃”、“科研霸权”的现象依旧客观存在。科研领域“官本位”意识滋长,在一方寻租、一方求财的“互动”下,势必会滋长投机意识,造成学术氛围不良,科研水平堪忧,甚至出现科研经费暗箱操作、“科技中介”内外勾结、“人情往来”长期养贪、“高官高知”沦为硕鼠等腐败问题。
某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帮助企业获取国家科技扶持资金,并收取帮扶的科技企业相关负责人叶某、唐某、骆某某、王某某等人贿送的人民币1850万元、港币110万元;收受唐某和叶某共同贿送的25%股份,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多次收取其他企业干股,折合价值达2160万人民币。
李某某利用手中的权力成功将一个个科技扶持项目运作上马,用科技扶持资金做人情,最终东窗事发,在临近退休之际身陷囹圄,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假分包钻空子 终究钻了“笼子”
当前,科研领域“以项目论英雄”的导向使得科研人员对立项目、争项目、囤项目趋之若鹜,一些业内资深专家、学阀大咖垄断大项目,干不完就分包出去,出现一手要项目,一手即“转包”的现象。甚至个别科研人员在项目中“偷梁换柱”、“以项目榨油水”,通过假分包、假外包、虚报劳务费等方式违法套取项目资金,曾经在工程承包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手段,如今在科研领域也屡见不鲜。
某大学原教授、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某某,承担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后,违规分包,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套取科研经费。先后套取科研经费940余万元,被判刑10年。
无独有偶,就在前不久,《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聚焦科研经费这一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套取科研经费问题较为突出,而违纪违法行为大多以弄虚作假为主要手段。”有的虚假报销冒领,通过虚列人员或冒用他人名义领取有关费用,有的通过签订虚假或虚增金额的合同套取经费,还有的通过亲属代持股份成立关联公司,隐身幕后做“影子股东”,编造虚假事项谋取利益。
在我市,情况尽管不是很突出,但也出现了一些借科技谋利的问题。比如,某区原科技局局长苏某某,在任近3年,引进6个科技项目,就将“黑手”伸进了其中的5个项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刑10年。某高校原处长高某某在其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违规报销机票费、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22万余元,在学校给予科研项目配套的组织实施与奖励费中违规报销旅游费、个人物业费等合计20万余元。某区科技局创新生产力促进中心原主任邹某某,通过虚报工作项、虚增工作量、虚签工程合同等方式,套取公款52万余元。
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人员身上,但影响恶劣。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科技项目和科研项目经费越来越多,科技管理者手中的权力和项目负责人的经费支配权也越来越大,科技领域的清廉建设面临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有三个现象值得重视:
权力,仍是迷恋。科技是创新,科技管理更多的是服务。但在少数科技管理者中,官本位思想还或多或少地存在。有的大搞行政化管理,科技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少数单位中还一定程度存在。极个别科技管理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与企业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勾兑,搞违规操作,甚至教授对方如何虚报科技项目,拿取“回扣”。极个别领导在科技资金拨付等问题上大搞“一言堂”。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衙门化倾向也值得重视,少数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分配权在很大程度上掌控在行政领导手中,科研经费申请、项目评审及验收、科研人员业绩考核等均由“所长办公会”或单位领导决定,科研学术组织处于虚位,学术事务被间接行政化,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利成为诟病。
项目,仍是重点。与工程建设等领域一样,科技领域存在大量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涉及众多权力,不仅是各级领导和科技人员眼中的香饽饽,也是科技领域容易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板块。项目生成方面,有的申报科研项目不是为了解决科技问题开展研究,不是考虑要出什么研究成果,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评职称、写论文、报荣誉,“意”在其中的经济利益。有的处室把项目当权力,觉得自己管理的科研领域,没有项目,就没有管理手段,没有项目,就失去了权力,甚至出现相互争抢项目的现象。
漏洞,仍是缺陷。近年来,针对科研领域的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各地探索了很多比较成熟的做法,比如为保证科研评审的公平公正,采取同行评议、“双盲”评审等制度。但限于各种条件,仍有一些制度性漏洞和机制性缺陷。比如,重大专项科技项目,一般采取定向组织策划、公开申报的方式,在评审过程中,容易出现人为选择同领域专家、“随机”选择有空、经常参加评审而又比较熟悉的专家,这其中就存在操控评审、夹带私货,甚至权钱交易的空间。一些有组织的重大科技项目,对评审专家的资历要求高,即使是随机抽取专家,一般也是本地区本领域的同行,甚至是熟人,其信息也更容易掌握。在个别单位,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甚至出现过专家的评审意见被少数人作为“随意打扮的姑娘”,欺上瞒下,将专家评分低的项目提交单位领导机构集体决策的问题。
(本专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协办,罗建明统稿,张晓军、范天平、李军锋主笔撰稿,柯琳、余渝、唐志勇协助撰稿)
责编:徐 杨
编辑:王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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