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振安学校
2024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2017〕8号)、《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校拟就二至六年级及八、九年级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
一、招标要求
1
研学主题与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要有针对性地安排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包括“科普研学”和“工业研学”)、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六个方面的教育主题,帮助学生通过研学实践,广泛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标人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自主优化设计东莞市内研学点线路。研学教育活动方案的设计需要将相关教育教学课程融入其中,确保学生在活动中能够获得有意义的学习体验。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参与度,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2
研学时间
2024年11月(暂定),届时将结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根据天气、中标人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研学具体时间。
3
研学实践对象
我校二至六年级及八、九年级在校学生约1800人。
4
研学路线
根据我校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采集的有关研学教育实践活动意向问卷调查情况,并结合《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的指导意见,初定我校春季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线路意向及地点为:
意向路线及相关情况 | 收费标准范围 |
4、路线五 | 路线一:免费 路线二: 200元以内 路线三: 300元以内 路线四: 300元以内 路线五: 200元以内 路线六: 200元以内 路线七: 200元以内 |
5
研学服务要求
6
收费项目及标准
7
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在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经济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
3.学校要在购买校方责任险的提前下,要联同承办机构韦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提前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保险赔付金额应该体现就搞不就低原则(以最新的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赔付最高金额为准)。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产品,单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4.挂靠旅行社、分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谢绝参与。投标人需独立完成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任务,严禁项目转包。
二、投标与评标
1.投标文件封面:封面须加盖研学单位公章。
由遴选工作组审定后,将评标方案在学校公众号公开发布。
评审结束后,学校通过公众号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需全力配合学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研学方案,最终确定实施的研学实践教育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旅行社直接向家长收取研学费用,学校不参与收费。
发布招标公告
标书递交
时间:2024年10月19日15:00前,发到邮箱392912385@qq.com(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
到场陈述及开标
学校根据《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和《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每个班级最少派出2名学生和家长代表,并邀请2名督学代表参加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投票。评审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程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公众号公开。
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经验、研学线路、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优选出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对于中标人,我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微信或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中标结果。
四、签订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二)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三) 对评标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东莞市长安振安学校
2024年10月9日
- END -
编辑:李艳清
初审:黄生风
复审:林家凯
终审:邓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