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桂彬说法”。
近日,国务院修改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增了两天法定节假日,从而导致全年实际工作日从250天调整至248天,月制度工作日从20.83天调整为20.67天。从HR实操角度出发,对考勤休假工资处理是否存在变化?本文汇总如下常见场景。
项目 | 计算公式 | 备注 | 有无变化 |
入离职当月 | 方案1: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方案2: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 1. 司法实践中两种算法都是可行的,如公司有制度规定,从其规定。 2. 入职当月工资一般不用“减法”核算,因没有应出勤而未出勤的逻辑基础。 | 无 |
事假扣减 | 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 | 事假一般用“减法”,因存在应出勤而未出勤的情形。 | 无 |
病假扣减 | 月工资-月工资/21.75*病假工资扣减系数【存在地区差异】*病假天数 | 病假一般用“减法”,因病假当月可能存在法定节假日需正常计薪的情况。 | 无 |
加班费 | 月工资/21.75/8*加班时数*加班倍率 (1.5倍,2倍,3倍) | 增加的2天法定节假日如加班需支付3倍加班费 | 有 |
综合工时加班时数 | 方案1:加班时数=当月实际出勤小时数-20.67*8 方案2:加班时数=当月实际出勤小时数-当月应出勤天数*8 | 1、以月度周期为例,季度,年度以此类推。 2、实际出勤小时数核算需剔除法定节假日小时数。 3、推荐方案2因方案1可能存在正常排班仍有“加班”的情况。 | 有 |
医疗期计算 | 医疗期已经过的月数=工作日对应的病假天数/20.67 | 适用非连续病假【剔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进行计算】,连续病假医疗期核算可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日历号码连续计算。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