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正式实施,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生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也是我省落实“双碳”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介绍,该条例实施后,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要求建设;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将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将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建设。
《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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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3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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