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心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净化公积金管理环境

文摘   2024-11-13 12:36   黑龙江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依法依规提取,有效净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绥化中心围绕“清理小广告”“追缴违提公积金”“打击‘黑中介’”“打击虚假诉讼提取”等项工作,坚持“四个强化”,高位推进、多点发力,切实维护了缴存人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政府领导下的分工落实

针对市区出现的“提取公积金+电话号码”小广告问题,绥化中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多部门开展联合治理”的建议,得到市政府支持。主管市长主持召开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公积金中心、市委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执法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8家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责成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联合治理。

二、强化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和外部宣传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心主管领导与职能科室负责人、科室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警示谈话,组织全体人员签订《不参与“黑中介”承诺书》,在内部形成了打击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的良好氛围。通过“官网”“公众号”、缴存单位工作群及全市公积金网点,发布《关于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制作打击违规提取宣传提取政策专题小视频,在《绥化日报》融媒体平台滚动播出,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和途径,普及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三、强化协同执法、联合打击

为解决公积金中心执法空白的问题,绥化中心落实市长专题推进会议要求,协同城市执法局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一是城市执法局对市区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宣传条幅全面清理。二是公积金中心对已经掌握联系方式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电话方式提出警示,要求立即停止涉嫌非法行为,并告知违法后果。三是公积金中心设立治理违规提取行为调查谈话室,联合城市执法局对涉嫌违规提取的10人进行调查约谈,要求限期退回提取资金。通过协同执法、联合打击,追回8名提取人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68.95万元,把3条中介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处置。

2023年年底开始,绥化中心与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打击通过虚假诉讼扣划住房公积金行动,向市检察院提供协助法院执行扣划公积金信息5000余条,经过检察院进一步检查、取证,移交绥棱县公安机关涉案线索近30条,对其中4名当事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虚假诉讼案8起,涉案金额150余万元;检察院向明水县人民法院发出案件再审建议4笔;对其他县(市、区)同类问题的数据分析工作接近尾声,对相关问题将陆续移交法院再审或移交公安机关侦办。联合打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推动法院规范执行公积金工作方面将再有新突破。

四、强化核查、堵塞漏洞

绥化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核查制度,严格核查提取资料特别是职工在非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提取资料。对购房提取手续,不仅通过税务系统核查“增值税发票”真实性,还利用“跨省通办”平台通过两地联办方式核查不动产权证信息及是否存在多次交易情况。对核查结果有问题的提取手续一律暂缓或不予办理;对提取人进行警示提醒,在办理提取手续时组织签订“承诺书”,告知违规提取将面临的法律后果。2023年以来,共核查提取手续22981条,其中,购房提取手续4550条。根据核查结果,我们自2023年10月起,对异地购房行为高频多发的一个城市提取手续停止受理,对在其他城市购房的异地提取手续延伸核查交易行为真实性,并对购房行为存疑的提取人进行警示提醒,截至2024年上半年,已有10余名已在异地取得不动产权证提取人主动放弃办理提取。

绥化中心通过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集中治理和常态化管控,有效遏制中介机构(个人)“嚣张”气焰,及时阻断违规行为蔓延,净化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


一审:付云鹏
二审:邓明娟
三审:王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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