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反对家庭暴力,用法律保护自己

政务   2024-11-25 17:08   江西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大家对家暴了解多少呢?

遭受家暴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往往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束缚而忍气吞声, 施暴者变本加厉。家庭暴力会严重侵犯家庭成员的基本人身权利,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危害子女的健康成长。

家庭暴力案例

梁某霞与丈夫宋某峰婚后生育一子宋某云。宋某峰婚后经常酗酒,酒后对梁某霞殴打、谩骂,打砸家中物品,梁某霞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2022年1月11日,梁某霞向法院起诉离婚,宋某峰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酗酒、家暴,梁某霞在亲友劝说下撤回起诉。之后,宋某峰不改恶习,仍然经常殴打、谩骂梁某霞,梁某霞搬离住处与宋某峰分居。宋某峰跟踪、尾随梁某霞到其临时住所、工作地点滋事,致使梁某霞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宋某峰多次对梁某霞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侵害梁某霞身心健康,影响梁某霞正常生活工作,梁某霞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宋某峰对梁某霞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宋某峰骚扰、跟踪、接触梁某霞;禁止宋某峰干扰梁某霞的正常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 禁止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遭受家暴应如何应对?

01

求 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02

报 案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没有报案能力的人,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其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03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检察官提醒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

一定不要害怕

不沉默!

不妥协!

请立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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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易文建

编辑 | 任宇扬

审核 | 万   群

签发 | 乔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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