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
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未成年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
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
备受关注的部分
今天是世界儿童日
快和小东一起来看看
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吧~
胎 儿
检察官贴士:民法典将我们每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也就是说一个生命从孕育开始,法律就为小朋友们穿上了保护衣,这也是民法典赋予未成年人最初的“法律身份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八周岁
检察官贴士:八周岁以上的小朋友们,你们已经可以在一些事上自己做主了,可以自己买铅笔橡皮,可以帮家里“打打酱油”、跑跑腿,也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接受奖励、赠与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
检察官贴士:16岁到18岁在我国的民法中是很特别的一个年龄段,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劳动并以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注意的是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八周岁
检察官贴士: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是十八周岁,具体来说是18岁生日的24时,也就是我们完整地过完生日,到18岁的第二天,才是成年人。从那一刻开始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拥有成年人的权利并承担成年人的义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一款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新时代儿童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离不开法治的护航
检察机关也将不断加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个孩子
都会长成大人
每个大人
也都曾是好奇探索世界的孩子
愿所有的小朋友和大朋友
永怀赤子之心
向阳成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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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王 婷
编辑 | 任宇扬
审核 | 万 群
签发 | 乔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