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启动

教育   2024-10-29 17:03   北京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3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阿大开展科研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4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

3.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大承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于加拿大阿尔伯塔当地时间2024年11月18日晚上11:59分前登录阿尔伯塔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ualberta-horizons.symplicity.com/?s=programs),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


(二)2024年11月30日前,阿大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三)请获得阿大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0日晚2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a.csc.edu.cn),按照《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阿大录取通知一致。


(四)每校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校内公示。


受理单位请于2025年1月6日晚24:00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2025年1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5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箱:md4@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100044)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单位在线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 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6. 阿尔伯塔大学录取通知

7. 专家推荐信

8. 个人简历(中英文)


请按以上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以受理单位要求为准。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申请材料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如受理单位明确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


3.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扫描在同一文档中,提供的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 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成绩单应为自本科一年级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中英文成绩单须明确学习成绩平均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四分制)。


5. 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上传符合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阿尔伯塔大学录取通知

申请人应上传阿尔伯塔大学出具的录取通知。


7. 专家推荐信

申请人应上传向阿大进行申请时提交的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8. 个人简历(中英文)

申请人应上传向阿大进行申请时提交的个人简历并附中文版,中英文版内容需一致,同时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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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留学网

责任编辑 | 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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