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的一家装修公司老板李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她通过货拉拉小程序叫了一辆货车,将橱柜运送给莆田仙游的客户,不料货车在高速上起火,一车货物全部烧毁。李女士要求平台照价赔偿,但遭到拒绝。
李女士是福州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12月23日早上八点,她在货拉拉小程序下了一笔送货单。司机杨师傅接单后开着一辆平板货车来到厂房把橱柜装车,随后运往莆田仙游,整车货物价值两万三千元左右。
李女士在小程序下单
然而当天中午12点多,李女士得知仙游的客户仍未收到货,她多次联系杨师傅,但打了十几个电话对方都没有接听。正当李女士焦急之时,杨师傅终于接听了电话,不过传来的是个坏消息:“货车在高速上起火,货物全部被烧毁了。”
货车在高速上起火
李女士随后收到杨师傅传来的几张现场图片,看到货车停在高速路的应急车道上,后斗被烧得乌黑,整车货物已经卸在路面上,变成了一堆被烧毁的烂木头,木头堆里还冒着白烟。
货物全部被烧毁
事已至此,李女士只得接受货物全毁的结果,她赶紧告知客户暂缓订单,随后拨打了平台官方客服电话反映情况,要求平台照价赔偿,并根据客服要求提供了货物价值的相关凭证。李女士本以为平台核实凭证后会进行赔偿,但两天之后,仍未有所进展,她便多次打电话催促。
李女士客户的订货单
12月27日,客服回复李女士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货车司机才是货物运输服务的实际承运人,应当由司机杨师傅来承担货物的赔偿责任,但目前经过沟通,杨师傅不愿意配合处理赔偿事宜,因此暂时无法给李女士任何赔偿,建议她报警处理。无奈之下,李女士又打电话给杨师傅,杨师傅称用户在平台下单,赔偿应由平台负责。
李女士的货物
对于平台和司机杨师傅互相“踢皮球”的行为,李女士一头雾水,她认为自己在平台下的单,平台就有义务将货物安全送达,如果货物在途中受损,平台就应该赔偿。
李女士的货物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维权超给力》记者联系上当天接单的货车司机杨师傅。据他描述,12月23日送货途中,他驾车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从后视镜里看见货箱冒出阵阵白烟,便赶紧将车子停在路边下车灭火。由于高速路上风速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很快便将整个平板货箱覆盖。所幸几位路过的热心司机也帮忙灭火,灭火器、水盆齐上阵,才将火势扑灭。随后高速交警来到现场处置,但目前起火原因仍未可知。
当天送货的平板货车
APP内的保险商城
针对此事,《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认为,托运人与承运人通过网络货运平台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网络货运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而不参与具体货物运输的,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对方。网络货运平台已经提供符合约定的信息中介服务的,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司机的原因造成毁损,司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福建987私家车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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