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和组织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教育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组织部门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东湖党建”特开设“组工榜样”专栏,宣传报道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组工干部见贤思齐、挺膺担当。
全省优秀组织工作干部——高爱红
高爱红,1965年3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江西九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曾任九江市修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九江市文化局党委书记。2015年5月14日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病逝,年仅51岁。高爱红同志参加工作三十多年,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心系群众,将毕生精力献给了事业,是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典型。江西省委组织部追授高爱红同志为全省“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心系群众 一心为民
公道正派 严于律己
高爱红先后在多个部门担任要职,但他始终坚持严以用权,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和亲戚谋取利益。在修水工作期间,他的弟弟托在修水做包工头的朋友揽了一点事做。他得知后,立即把弟弟赶回永修老家,不准弟弟在修水揽事做。他有一次脚受伤,住进了医院。他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声张,对住院期间一些同志送的慰问金和慰问品,让工作人员一一登记,如数退还。他任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期间,分管九江市艺术中心建设工程。他带头签《廉洁责任人》责任书,承诺“不参加建筑商的吃请、娱乐等活动”。九江市文化馆干部祝福,和他一起负责这个工程的建设。他说:“高爱红非常廉洁,对工程建筑质量严格把关,经常夜晚和休息日到建筑工地督促施工,严格按照要求做,向市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他任修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有一个县直单位的副局长想接任局长,通过各种关系说情打招呼,但他了解到这名副局长并不适合这个岗位,于是不同意,并严厉批评这名副局长。这名副局长后来对他心服口服。高爱红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忠实地践行着“三严三实”的要求,他将党的事业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并矢志不渝地为之奋斗。
来源: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