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法院:“四有”工作法打造家事审判地区品牌

政务   2024-09-26 10:33   内蒙古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法院的家事审判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新城区法院以“四有”工作法开展家事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工作机制有创新。新城区法院首创《依法带娃保证书》,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本地有效落实。向家庭暴力施暴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多方参与的反家暴机制切实保护弱势方人身安全。针对涉老年人、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家事回访制度,努力推动矛盾的源头化解。成立专人负责的婚姻纠纷调解机构,从诉前到诉中贯穿调解。创新推出隐去个人隐私等信息的离婚生效证明书制度,切实保障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


纠纷化解有平台。新城区法院着力构建与公安、检察院、妇联、残联、社区等多部门协同工作平台,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妇联、街道携手打造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为未成年人营造有利成长环境。揭牌成立了家事少年审判驻村诉讼服务站,为村民解决生活中的疑难杂事,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家事审判有温度。“赵婧工作室”是新城区法院家事审判的品牌工作室,通过暖色调装潢、圆桌式审判台、动漫形象台签,缩短法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以家事少年法庭为核心,这里还配备了心理疏导室、调解室、母婴室、儿童游乐区等专门区域,配置轮椅、老花镜、儿童读物等生活用品,为弱势群体构建贴心、温馨的沟通环境,切实提升家事审判温度。

普法宣传有氛围。新城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线下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线上参加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说法班会》等节目,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热潮,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为家庭关系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新城区法院打造的“赵婧工作室”而今已成为内蒙古地区家事审判工作的亮丽名片,构建起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化解家事矛盾的前沿阵地,以务实举措传递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了辖区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本期编辑:段丽娜

稿件来源:新城区法院

投稿邮箱:hhhtszy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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