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探索、积极作为,做优破产审判助力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破产审判之路。
呼和浩特市中院引入“外援”,充分发挥“智囊团”和“引流器”作用。与当地工商联合作,筹划成立企业重组、重整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社会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多方资源,为经营困难但又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协助招商等一站式服务。
当地的一家房地产企业破产由于资金链断裂,在主力楼盘项目建成率不足25%的情况下停工,案涉烂尾楼续建、建筑工程转分包、金融借款、房屋买卖等难题,加之涉及在建工程及房产抵押、政府保障性住房交付、业主及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案件处理举步维艰。虽然研究得出了破产和解的最优方案,却因以上种种原因难以找到合适的续建投资者而使案件一度陷入困局。案件最终以共益债务全额清偿,建工债权100%受偿,借款类债权93%受偿的高清偿率划上了圆满句号。
总结案件经验,怎样盘活此类“濒死之棋”?呼和浩特市中院为此开出搭建平台并引入“外援”的经验之方,同时通过“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阿里投融资平台+破产一件事”的模式,打造企业重整价值识别+企业纾困救治+企业重整投资人招募+破产事务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中心,帮助更多企业通过重组、重整、和解等程序摆脱困境、恢复生机。平台已建,法院同时也与专业“外援”——破产管理人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地区审判实践编印了《破产办案指引手册》,详细列举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面涉破产管理人有关内容,同时制定了《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考核管理办法》,就管理人的指定、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另一方面,呼和浩特市中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与之建立联席会议与专题会商机制,常态化研究“困境企业”挽救工作的法治化处理途径,变单兵作战为多方联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工作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投资人引进、税费缴纳等涉及全局性、稳定性问题。府院联动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定方向、抓协调,在宏观问题的把握上起主导作用;而法院重落实、见实效,在具体法律问题的适用上起主导作用,真正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优势互补、效能叠加。2023年,呼和浩特市中院应用府院联动协作机制在当地市场监管局促成了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工作推行,推动当地公安局车管所设立了用于查询破产企业车辆信息的专门窗口,当地行政审批局也在业务大厅设立窗口,方便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
今年7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在本土另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又一次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该公司开发的多个楼盘项目的千余名业主办理了产权证,在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的同时贯彻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赢得业主们的一致赞誉。
新时代、新征程,呼和浩特市中院正在逐步探索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危困企业蝶变重生,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期编辑:李静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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