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生命通道】龙涓乡曝光2起消防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七)

民生   2024-07-31 20:36   福建  





安全生产曝光台






案例一

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0日,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安溪县龙涓某食杂店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依法给予该场所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






案例二

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0日,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安溪县龙涓某家具店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依法给予该场所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ND

来源 | 乡安监办

一审|王继承  二|林仕尧  三审|林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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