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由广东省文物局核报、潮州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为潮州古城保护发展明确了目标、提供了路径。
示范区建设范围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达环城南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以潮州古城为核心,拓展至周边的韩江两岸、凤凰洲北端、潮州八景等区域,适当兼顾潮州市域内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密集区域。
“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于今年全面启动,将于2026年接受国家文物局的评估认定。
10月21日,由广东省文物局核报、潮州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为潮州古城保护发展明确了目标、提供了路径。
示范区建设范围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达环城南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以潮州古城为核心,拓展至周边的韩江两岸、凤凰洲北端、潮州八景等区域,适当兼顾潮州市域内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密集区域。
“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于今年全面启动,将于2026年接受国家文物局的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