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赋能温江区“3+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成都市温江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试点项目征集。
“先投后股”模式
“先投后股”是一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在“先投”阶段,为推动产业发展,以科技项目形式支持企业,引导促进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在“后股”阶段,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良好时,将所投入的财政科技资金进行退出或者转化为相应股权,与创始团队共风险、不争利。
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3月17日
项目方向
(一)实现落地转化的成果转化项目、科技人才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项目符合温江区“3+6”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且权属清晰;
(3)项目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清晰的里程碑目标,原则上应在3年内实施完成;
(4)项目注册成立时间(区外迁入的企业,工商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为本政策实施期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为100万元以上。
2.支持标准
经评审,给予最高300万元“先投后股”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温江区“先投后股”项目申请书(附件);
(2)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市场调研分析报告(主要包括:行业现状、目标市场、用户画像、竞品分析、预期订单等);
(4)取得前沿引领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等);
(5)需回避评审专家名单(单独递交);
(6)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声明。
4.政策咨询
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028-82640431
电子邮箱:1424693269@qq.com
(二)实现落地转化的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奖励项目或者承担国家、四川省、成都市重点研发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1.申报条件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三年企业项目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奖励或者获批国家、四川省、成都市重点研发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立项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3)项目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清晰的里程碑目标,原则上应在3年内实施完成;
(4)企业注册资本应为100万元以上。
2.支持标准
经评审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先投后股”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温江区“先投后股”项目申请书(附件);
(2)企业项目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奖励或者获批国家、四川省、成都市重点研发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立项且已通过验收结题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市场调研分析报告(主要包括:行业现状、目标市场、用户画像、竞品分析、预期订单等);
(4)取得前沿引领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等);
(5)项目自筹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贷款凭证、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
(6)需回避评审专家名单(单独递交)。
4.政策咨询
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2632798
电子邮箱:179890385@qq.com
(三)“双招双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温江区“3+6”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人才(团队)至少有1人符合温江区A、B、C、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且权属清晰,该高层次人才在创业项目中出资比例不低于实缴资金的25%;
(2)项目注册成立时间(区外迁入的企业,工商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为本政策实施期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B类人才领衔的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C、D类人才领衔的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首期实缴资本均不低于30%;
(3)项目经区科学技术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审,最终分数达75分及以上。
2.其他说明
“双招双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3.政策咨询
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科
联系电话:028-82740419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站(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并在 “公示公告”栏中下载《成都市温江区“先投后股”项目申请书》信息表格填报。按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将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市场调研分析报告(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各1份)在征集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相关指定邮箱。
(二)形式审查。
申报项目由区科学技术局相关科室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递交到区科学技术局相关科室(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温江区海科大厦41404;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江区海科大厦41406)。
(三)项目评审。
区科学技术局会同区属国有公司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项目开展分析论证。
(四)项目立项。
区科学技术局组织召开联审会,审定后确定拟立项名单,按程序组织开展公示。
(五)项目签约。
区属国有公司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项目立项协议,完成项目立项,并按协议拨付“先投后股”资金。
(六)项目推进。
项目申报单位按立项协议约定的推进计划,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七)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实施到验收期,由区科学技术局组织发起项目验收工作;提前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可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八)资金退出或股权转化
1.项目验收并达到立项协议约定的股权转化条件(企业获得市场化融资或营收达到2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转化为股权,原则上占股比例不超过20%。
2.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承担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选择股权转化,也可以选择偿还项目资金。如选择偿还项目资金,自签订立项协议之日起2年内(含2年)偿还的,以项目资金金额偿还;超过2年偿还的,以项目资金金额及从第3年起按照退出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退出。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市科技局失信名单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二)区科学技术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科学技术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监督电话:028-8263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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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先投后股”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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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江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