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歙县成功入选全国8个试点市(县)之一,全省唯一。
此次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不仅是对该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也为歙县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利用开辟了新的篇章。
通过两年试点工作,力争探索创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政策举措、实施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国家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标准提供支撑。
来源:黄山住建
图片:吴登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胡晓苗 二审:王翠竹 终审:金一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