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9时12分左右,在海淀区八里庄街道西四环北路146号综合楼外墙脚手架拆除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公布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西四环北路 146 号“6·3”触电事故是一起因现场工长违章指挥,公司安全管理缺失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原因
因金属脚手架与连接10kV高压架空线路的电线杆紧邻,王* 顺在金属脚手架上双手移动金属钢管过程中,金属钢管触碰到 10kV 高压架空线路连接电线杆的金属部位,导致电流经过金属钢管、王*顺的身体和金属脚手架入地形成导电回路,造成事故。
相关处理
温**作为现场工长,未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温**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温**立案侦查。
何**作为厚*正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事发时在现场从事管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据此认定何**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何**立案侦查。
高压线作为输送电力的“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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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临近输电线路作业区域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现场勘察、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及工作间断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2)作业人员和工器具邻近或交叉的运行线路的安全间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安全距离(m) |
10及以下 | 1.0 |
20、35 | 2.5 |
66、110 | 3.0 |
220 | 4.0 |
330 | 5.0 |
500 | 6.0 |
750 | 9.0 |
1000 | 10.5 |
±50 | 3.0 |
±500 | 7.8 |
±660 | 10.0 |
±800 | 11.1 |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
(吊车碰到架空高压线)
(3)临近高压带电体(线路)起重作业场所选址应尽可能满足带电体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安全距离要求,如确无法满足时,在作业前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办理相关的票证。
(4)在电力设备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械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在建工程周边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6)当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4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7)落实机械、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现场安全封闭和交通管制。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栏,严禁超出施工围栏进行工作或其他活动。
(8)临近高压线作业区域配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不间断巡逻监控,在车辆进入高压线区域配指挥倒车人员,对施工现场倒车及卸料进行安全监控。
(9)施工现场在明显处设立警示牌,写明高压线电压、安全操作距离,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期间发现异常或者检测出机械感应电集中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立即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解决。
(10)邻近带电线路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应到岗到位并设专责监护人,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1)现场使用的安全带、钢丝绳、钢丝扣子、绞磨等工器具应有合格证,抱杆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现场的临时拉线不得穿越带电线路,地锚埋设点应在带电线路内侧边导线以内,靠近带电侧的揽风绳应使用绝缘绳。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工具袋盛装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等物件。
(14)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上方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