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政务   2024-11-01 19:51   四川  

我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均有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还将从重处罚。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我们有时会接到的诸如买房、贷款、考证等骚扰电话。通常情况下,我们总是处于受害者的角色,但实际上我们也可能会成为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加害者,来看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侵犯个人信息甚至涉嫌犯罪的案例。



案例【某公司工作人员售卖客户信息获刑事处罚】
李某在其经营某通讯公司代理点期间,为客户办理业务之时,让客户扫描其提供的分享二维码以下载淘宝、支付宝等软件。客户自己完成注册程序后,李某将客户手机号码及所下载软件截图发送至多个微信群中,每条信息赚取2元至15元佣金,共计获利近6万余元。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可以看出,以上案例涉及倒卖个人信息,因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收集、出卖他人信息,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公民个人信息均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将承担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非法出售他人个人信息达到5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如果是非法出售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只要达到25条或2500元就构成犯罪,如果达到500条或5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每一名公民都应肩负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义务,特别是负有接触、收集、处理个人身份信息职责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履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及防止外泄的义务,如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要做好自身和工作信息保护,对于发布在网络上的个人动态和信息需要特别注意模糊敏感信息内容;对于一些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资料,如快递、外卖订单等,应及时对上面的信息标签进行妥善处理。

另外,在工作中,我们倡导提质增效,但绝不等同于随意使用网络办公软件来提高工作质效,当今社会的科技蓬勃发展,诸如文件格式转换、微信传输助手、扫描软件、图文识别、AI写作等办公助手,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软件公司甚至间谍情报机关非法获取信息,特别是涉密信息的风险,即使刻意遮盖、截取处理,仍可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后台数据。


因此,我们在享受科技给日常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紧绷信息保护防范之弦,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处理涉密信息,我们的涉密和知密人员更应定期对私人电子设备开展自查和病毒自检。最后,如遭遇个人或工作信息泄露,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证据线索的收集和保存,并向公安机关、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让我们一起筑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铜墙铁壁!


来源:成都局集团公司企法部 融媒体中心

记者:周诚祥 李锴
通讯员:王鑫
编辑:余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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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职工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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