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救护车费用降了 乡亲们负担轻了

政务   2024-10-31 15:52   四川  


“活了大半辈子,以前都是掏钱给医院,没想到还能从医院领到回头钱。”近日,从桥亭镇纪委干部手中接过多收取的救护车费用后,桥亭镇凤凰村村民杨婆婆激动地说道。

和杨婆婆一样,该镇部分群众也陆续收到少则几十块、多则上百元的退款,在家群众退还现金,外出务工群众采取网上转账。天气虽然渐凉,乡亲们的心里却暖暖的。

图为南江县桥亭镇纪检监察干部上门向群众退还多收取的救护车使用费。(孙云飞 摄)
此前,县纪委监委医疗领域治理工作专班在坪河镇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时,先锋村村民杨某反映镇卫生院的救护车收费不清不楚,存在一口价的现象。

救护车是公共卫生保障的重要配套,具有公益性质,收费也有明确标准,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

随后,监督组来到镇卫生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然而过程却一波三折。

“从财务资料来看,救护车只有加油、维修等开支记录,没有入账相关信息。病人就诊的收入采取‘打捆收费’,未明确使用救护车的费用,加之医院管理不到位,无法提供救护车的出车记录,调查核实一度陷入停滞状态。”专班组长赵朴说道。

“既然卫生院这条路走不通,负有管理职能的卫健部门会不会有相关记录呢?”深入研判后,工作专班决定另辟蹊径。

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得知使用救护车通常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留下痕迹,专班成员随即马不停蹄赶往县卫健局暗访救护车使用管理情况,及时调取了相关数据。

通过数据分析,2022年至2023年期间,杨某先后两次搭乘坪河镇卫生院的救护车到南江县城医院,往返60公里左右,单次收费300元。根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规定,坪河镇卫生院属于二乙以下医疗机构,救护车收费标准为基价(起步价)20元,2.55元/公里,杨某单次使用救护车的费用应该在200元以内才对。

经过进一步循线深挖,发现五年内坪河镇卫生院超标准收取救护车使用费用2.19万元,涉及群众163人次。最终,该卫生院院长被立案审查。

“由于行业特殊,救护车的收费一直相对隐蔽,没使用过的人一般不关注,使用过的人由于情况紧急也来不及关注,这就给乱收费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案件复盘会上,办案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南江县纪委监委以该案为切入点,采取“线上比对,线下核实”等方式,对全县有救护车的14家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体检”,逐笔清理核实2018年以来的救护车收费情况,严肃查处通过虚增里程、提高单价、随意定价等方式,超标准向群众收取救护车使用费问题。

层层抽丝剥茧之下,9家医院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收取救护车费用浮出水面,涉及群众2300余人次、19万余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个,快查快处问题线索5条,立案5件5人。

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卫生院救护车超标准收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救护车管理制度》《120急诊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2项,细化措施47条,全面规范救护车收费标准。

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各卫生院在急诊中心、缴费窗口等位置,张贴救护车收费标准,并通过“监督一点通”平台、纪检监察“码上举报”,实时受理群众信访反映,推动救护车规范收费落地落实。

专项治理以来,全县各医疗机构救护车单次收费平均下降33%,已惠及群众2000余人次。有群众表示,“现在救护车收费公开透明,价格更实惠,不用担心再花冤枉钱了”。


往期推荐:




■ 《廉洁四川》关注巴中:靶向监督 助力村集体产业基金用在“刀刃”上

■ 对“证”下药!通江县出实招破解群众“办证难”

■ 平昌县:1.7万余户群众“气顺了”

巴中廉播
宣传党风廉政政策,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