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法谈 | 分析财政部、五部委重磅发布: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收购存量房产等

学术   2024-10-21 18:05   广东  


 


陈苏 高级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李冬荧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引言


2024年10月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2024年10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本文根据上述新闻发布会相关内容,针对政府专项债券领域进行分析总结,重点如下:


01

地方隐性债务减少,债务风险可控


据悉,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更多的务实举措,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财政部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地方隐性债务的减少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得到有效降低,也反映地方政府良好的财政管理和债务控制能力,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由此可见,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规模可能会迎来一次“较大规模”的提升,可以期待,一个有力度的财政增量政策即将到来。


02

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15年至2016年期间,随着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办法和暂行办法,专项债券的定义、偿债来源、预算管理等得到了正式规定,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奠定了基础。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扩大,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的重要种类之一。201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这一政策调整导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暂停发行。在此期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重点逐渐转向基建领域。


时至今年,财政部通报,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这意味着曾一度暂停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再次启动。


这项政策主要是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作为专项债券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


03

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存量房产的消化和再利用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将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通过收购存量房产,可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有效消化房地产市场上的存量房源。同时,利用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资金,可以为收购存量房产提供资金支持,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保障性住房属于允许专项债券作资本金领域,专项债收购存量房产、闲置土地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一种创新的方式,对于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专项债券外,人民银行也设立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这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且人民银行提供的再贷款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


04

推动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允许货币化安置。


货币化安置是指在城市更新、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等过程中,将原本应提供的实物安置(如提供新房)转换为现金补偿的一种方式。与传统的实物安置不同,货币化安置的核心在于提供现金补偿,让被安置者自行选择如何使用这笔资金,更有利于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房子,减少或者不用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政策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专项债券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借款均可申请。重点支持群众改造意愿强、安全隐患突出且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未来可能会在100万套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结语


以上为本次发布会后,本律师团队对于政府专项债券领域需关注重点进行的分析总结。新闻发布会通过相关领导的介绍和答记者问,明确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财政政策的方向和重点,这一系列的财政政策措施,体现了政府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发布会明确了政府专项债券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加注重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政府专项债券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实录节选。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


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


财政部将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增量措施,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确有需要的地区可以用于新增土地储备项目。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


下一步专项债重点是研究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健全管理机制。


第一,扩范围。一是将研究完善专项债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二是用好专项债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三是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强机制。研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打通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第三,严管理。主要有三点:一是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项目资产,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三是探索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研究建立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


将通过货币化安置房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对于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支持,有两点:一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要做重点选择;二是项目的两个方案要成熟:一个是征收安置方案成熟扎实,另一个是资金大平衡,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主要支持政策有5条: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评估发放贷款。


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表示,


财政部拟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


对于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安排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


专项债用于收储土地在具体操作上,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范围,及时安排专项债券的发行和支出。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


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这些闲置存量土地的收购发放一定比例的贷款,主要目的是推动更加高效利用好闲置土地,同时改善和释放房地产行业的现金流。


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


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向有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存量土地,人民银行提供必要的再贷款支持。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


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当前工作的重点。在控制新增方面,我们暂停供应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在盘活存量方面,财政部已宣布允许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我们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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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陈苏 李冬荧

编辑 | 罗影璇


律师团队简介


陈苏律师团队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业务、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工作,在私募股权融资、企业并购重组、证券发行和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本市场与证券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本律师团队于2018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期收费公路、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地储备等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至今已为佛山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汕尾市、茂名市、梅州市、清远市、阳江市、云浮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多个地市政府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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