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替代,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综合利用的供热体系。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通,就近接纳更多非电可再生能源。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95元调整为3.10元。对冬季“气代煤”取暖的用户和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使用壁挂炉取暖的用户按照区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执行不同的政策。即:在采暖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间用气,气价由2.70元/立方米调整为2.85元/立方米,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在非采暖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执行与一般居民一样的阶梯气价。
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强化燃气安全管理。提出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等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启动气价联动机制,联动上调长沙市等11个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统一联动上调0.309元/立方米。价格调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