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总会”)《关于征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办法》(中土学〔2023〕7号)的要求,燃气与供热分会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燃气与供热分会标准编制工作以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两方面”,其中,工程标准“六维度”体系作为指导思想。“六维度”包括建设和运维、质量控制、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处置、用户服务和专用设备维检修,基本涵盖了城镇燃气与供热工程领域标准的全部范围。此轮标准征集依然遵循上述指导思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的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申报范围包括:
(一)落实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实施细化或指南性标准;
(二)对于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配套和补充制定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具体技术措施,提出严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的标准;
(三)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科研成果转化的标准;
为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燃气与供热分会标准围绕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重点支持燃气安全、供热高效运行、推动“双碳”目标落实、多能互补、节能改造、老化更新改造、智慧燃气建设、智慧供热建设、农村微管网建设等方面的标准编制。
申请纳入燃气与供热分会立项计划的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应多于2个)和主编人已落实;
(三)标准编制经费已落实;
(四)技术内容成熟,具备先进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
(五)标准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已经过鉴定或认证,具备推广意义;
(六)标准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七)已具备标准内容大纲。
(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需全部主编单位签字、盖章);
(二)对于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提交标准初稿。
提交《标准立项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初审通过后,经燃气与供热分会秘书处指导,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系统”提交正式文件及纸质版。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申报文件由申报单位报送至燃气与供热分会秘书处,分会组织专家初审后,将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开展立项评估审查,审查结果上报总会学标委;
叶志昊 王丽娜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中国市政华北院B座3层
电 话:
022-23545696
022-23545668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与供热分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