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致4车碰撞,谁赔偿?——文昌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民生   2024-11-15 21:39   海南  


疲劳驾驶就像是一颗隐藏着巨大破坏力的“炸弹”!当你准备驾车出行时,千万别让它上车。如果你大意地把它带上车了,这颗“炸弹”就会在马路上瞬间爆炸,无情地把你所有的安全防护都炸得粉碎。

——“麦文”致读者


连环交通事故涉及的法律责任较复杂,此类事故往往是多车连续碰撞,现场混乱。责任认定需考虑多方因素,如车辆行驶状态、驾驶员操作、路况等,而且可能涉及民事赔偿、刑事犯罪等多种责任类型,不同主体间的责任划分难度极大。近期,文昌法院就审理了一件4车发生事故的案件,从中能看出该类纠纷的复杂性。


开车犯困,四车事故!


A车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因犯困不慎误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对向行驶的B车,不幸的是,B车上载有B车车主的妻子和儿子,这次撞击造成了B车一家三口的受伤。与此同时,紧随B车之后的C车车主因未能及时刹车,不慎追尾B车。而C车身后的D车车主,在紧急避让前方交通事故时,向右急打方向盘,不慎摔进了路沟。事后,交警经过详细调查,认定A车车主为本次事故的全责方,B车主、C车主、D车主均无责。


四家保险,谁来赔付?


事故发生后,B车车主起诉各车主及保险公司,以索赔因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A、C、D三车车主均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然而,在赔偿责任的划分上,各方产生了严重分歧。

A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我自己一个人当冤大头?C车车主和D车车主虽然是无责方,但是法律规定交强险有无责险赔付标准,C车和D车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即19800元内共同赔偿B一家三口的损失!”

C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我们是无责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我们紧急避让行为是出于安全考虑,同样属于无责方,不应被卷入赔偿纠纷。”

因此,C车和D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均不愿承担对B车一家三口的赔偿责任。


开车无错,交强险赔?


C车和D车是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是否需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19800元范围内优先向B车赔付?合法争议较大。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无责任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是无条件的。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行为;二是受害人的损害;三是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是不存在法定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且属于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领域,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赔偿的侵权责任。

B车与C车发生碰撞,C车交强险是否赔偿B车损害?法院认为,发生案涉事故时,C车车主驾驶的小轿车与B车发生了碰撞,虽然C车车主无责,但该碰撞与B车车主及一家三口的身体受伤仍然具有因果关系。因此C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范围和限额内承担19800元的赔偿责任。

D车为了避险而受损,但没有与B车碰撞,D车交强险是否赔偿B车损害?法院认为,D车车主驾驶的小型轿车为避让其他事故车辆而驶进路沟,并未与其他事故车辆发生碰撞,即B车主及一家三口的身体受伤与D车不存在因果关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赔偿的构成要件,故D车所投保的保险不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至关重要,每一位驾驶者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避免疲劳驾驶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一环,切莫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让疲劳成为事故的导火索。请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与专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撰稿:程婉婉

责任编辑:郑丰铭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注:本图文由文昌法院编辑发布,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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