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拳”讨债成被告——文昌会文法庭妥善化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

民生   2024-11-14 18:13   海南  


暴力讨债就像挥舞着的双节棍,在胡乱挥舞中,先打破的是法律与道德之窗,不仅无法击中目标解决问题,还会反弹回来伤害自身,让自己陷入困境,同时也搅乱了周围安宁的环境。

——“麦文”致读者


某日早晨,一家茶店门口围满了人群,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早市并未能挡住其中传来的怒吼——

“你个骗子,欠我这么久,每次找你要钱都打马虎眼,今天让我抓到还来这招,真当我好欺负是不是!”

“哟呵,你还想打我是不,来啊,我倒要看看今天你敢不敢动手,别一不小心自己‘进局子,吃牢饭’去咯!”

因一起简单的货款纠纷,导致欠款人和债权人双方大打出手,若不是热心群众及时拉开,恐酿成大祸。究竟是什么事情,能让本作为理直气壮债主的张三(化名),选择如此方式来解决问题呢?

债主用“拳”讨债

李四(化名)常年向张三采购饲料,因生意周转不灵,跟张三商量延迟支付部分货款。张三想着既然是老客户便欣然同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四一直未能归还这笔欠款,这让张三感到十分不满。他多次催促李四还钱,但每次得到的都是李四的推脱和敷衍。一天,张三得知李四在老爸茶店,当即前去找李四讨要说法。然而,两人的交谈很快变成激烈的争吵,李四表示他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欠款,但张三认为李四是在故意拖延。在争执中,张三的情绪逐渐失控,伸手拉扯李四,李四受力失衡跌倒,头部受伤。在李四住院期间,张三感到深深的愧疚和后悔。他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不仅伤害了李四,也让自己陷入了困境。然而,当他试图再一次希望同李四沟通,以求解决欠款问题时,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李四因此把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张三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同时,张三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四偿还所欠的货款。

法官用“理”解纷

为解决二人矛盾,法官将张三和李四约到法院。看着双方剑拔弩张的气势,法官决定先尝试进行调解。法官首先询问了张三和李四对于此次事件的看法。张三表示,他只是想追回自己的钱,可李四的态度让他非常生气,他一时冲动才打了李四。他对此深感后悔,并愿意承担李四的医药费,但李四也必须偿还欠他的货款。李四则表示,他确实欠了张三的钱,但他一直在努力赚钱还债。然而,张三的暴力行为让他感到非常害怕和愤怒。他希望张三能够道歉,并赔偿他的医药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官听后,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指出暴力行为是不可取的。法官建议双方能够放下恩怨,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欠货款问题。接着,法官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张三承担李四的部分医药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并给李四一定的时间来分期偿还货款;李四尽快向客户追要货款还给张三。双方对这个方案都表示了认可。

甲方用“法”维权

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却因讨债方式错误而导致双方大打出手,让债主不得不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买单。张三和李四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法官再次向二人强调了以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的重要性,并希望双方能够记住这次教训,在今后的日常纠纷中妥善处理,选择用法而不用拳头解决问题。双方在签完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后,均表示今后一定理智、克制地处理经济纠纷,不让冲动把“合法”变“违法”,“有理”变“无理”。



撰稿:李雪

责任编辑:郑丰铭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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