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招聘 | 等你加入!成都大邑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

文摘   2024-11-28 09:00   湖北  


     

 大邑县公安局关于2024下半年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大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大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6名

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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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以报名当天计算);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高可放宽至168cm;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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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7日19:00至2024年12月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dygazp2024.ata-test.net.cn,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报名系统上传附件要求如下:

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学信网备案表照片:JPG、PNG格式,最大5M。

(5)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招聘方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招聘方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审核通过及待定状态中,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审核不通过及未审核状态,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

(7)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日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应聘人员,招聘方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8)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报名咨询电话028-88298510(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负责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021-61948899。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招聘需求。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由招聘方对报考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00。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予以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打印时间和打印要求后续将以公告和短信通知为准。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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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中间不设休息时间。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全部3个项目均达标,即为体能测评合格。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年龄以体能测评当月实际年龄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需提交以下材料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大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如有具备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打印详细版)。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公告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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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

1.心理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公告将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大邑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大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六险一金;

5.参与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8296520(大邑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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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大邑公安”发布信息,并务必确保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当招聘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成绩排名相同时,以面试高者优先)。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大邑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88298510(大邑县公安局政工室)

👉附件1:大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用于资格复审)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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