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

科技   2025-01-06 20:58   北京  

2024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函》,同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




关于同意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函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你院《关于申报国家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请示》(环规院〔2023〕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减污降碳决策管理需求,以实现经济-环境-气候等多领域协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多要素多学科交叉为切入点,开展碳污协同理论体系、协同治理技术评估、协同优化调控技术、协同政策机制等方向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推动减污降碳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和地方减污降碳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联合、开放、流动、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素材来源:生态环境部





END

通知下载

关于召开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展论坛的通知--中环联字〔2024〕302号.pdf

附件1-2:参会代表回执及《目录》申报表(中环联字〔2024〕302号).docx

关于邀请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的函--中环联函〔2024〕210号.pdf

附件1-2:委员资格申请及委员单位申请表(中环联函〔2024〕210号).docx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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