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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2年,蚕桑场场长田某某收取蚕桑场场地承包费,直接抵扣其本人工资,剩余6000元未上缴财政……田某某因坐收坐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灌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面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灌南县纪委监委坚持推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对初信初访件推行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理、快反馈、快化解“五快”工作法,实行“4+N”反馈机制,告知举报人“问题已收到”“由哪个部门承办”“办理进度如何”“办理结果怎样”。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反馈沟通,减缓等待焦虑。建立专门台账,对初信初访件“周提醒、月督办、季通报”,对敷衍塞责、久拖不决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通报。
▲ 图为灌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与相关部门探讨交流信访工作注意事项
为切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灌南县纪委监委对初信初访件办结实行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承办部门多方会审,会审认为存在问题的,承办部门限期补正,确保查深查透,防止初信初访变重信重访。
该县纪委监委不仅注重业务范围内信访问题的高质效办理,也注重推动业务范围外矛盾的化解。对业务范围外举报件摘录主要问题并制作移送函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限时办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让信访“第一站”变“终点站”。
(来源: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