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传唱学宪法,晨读讲宪法,偶像说宪法

楼市   2024-12-05 17:21   广东  

2024年12月4日

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7日

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来

传唱学宪法~

晨读讲宪法~

跟着偶像说宪法~




歌词:

红旗长扬 我们迎着朝阳

成长路上 聆听宪法雄壮的声响

我们自立 我们自强 是她伴随我们成长

生活中再多的磨练 社会里再多的挑战

别怕乘着宪法的翅膀 我们一同飞翔

星星火炬洋溢青春的畅想

看祖国注入新鲜的力量

我们奋进 我们向上 我们一起为自己鼓掌

今天等你播种梦想 年轻的心坚定信仰

记住 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 宪法为我们护航

红旗长扬 我们迎着朝阳

成长路上 聆听宪法雄壮的声响

我们自立 我们自强 是她伴随我们成长

生活中再多的磨练

星星火炬洋溢青春的畅想

听年轻的歌声多么响亮

我们奋进 我们向上 我们一起为自己鼓掌

互帮互助从小培养

谨记要求心有榜样

记住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宪法为我们护航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清晨沐浴同一阳光

求学受教守士护疆

宪法为我们护航

星星火炬洋溢青春的畅想

听年轻的歌声多么响亮

我们奋进 我们向上 我们一起为自己鼓掌

互帮互助 从小培养

谨记要求心有榜样 记住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 宪法为我们护航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聆听乒乓球奥运冠军——孙颖莎,讲述宪法相伴成长的故事。乒乓赛场,激情与理性碰撞,竞技与规则并行。竞技场上的精彩,需要规则来保证,社会生活的岁月静好,需要法治来守护。让我们与莎莎一起,不断进取,砥砺奋进;相信自己,超越自我;为国争光,终创辉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撰稿:陈丽芝

一审:吴小屯

二审:黄颂辉

三审:刘小建

东莞清溪镇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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