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本次公开选调人数共5人,具体职位详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上下滑动查看↓)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
(四)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中,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JK01):任副科职或相当副科级层次职级3年以上的可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JK02):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的可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五)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或优秀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含选调生)在镇街机关服务未满5年,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3年,以及对转任或交流提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02日18:00。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jkqzhbzzrss@zhuhai.gov.cn。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职位代码+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双面打印,PDF格式及WORD版);
2.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3.学历学位证明,及本人认为可以提供的证明专业能力的有关资料;
4.个人自我评价材料(800字以内)。
(上下滑动查看↓)
(一)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综合评价(面谈)环节。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谈和综合评价。面谈重点考查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情况。结合报名人员学历层次、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度、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方面情况,研究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三)确定面试人选。在综合评价得分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则相应核减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须取得现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关系、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六)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并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若涉及职级晋升,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察。经体检和考察,若发现选调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或晋升职级情形的,不予选调。
(七)公示和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1.体检不合格的;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3.考察不合格的;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5.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资格的。
(一)本公告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相关服务年限以及相关资历要求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6-7619199、7619922。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11月25日,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选调2名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等内容详情揭晓,邀你来报考。详情如下:
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一级科员2名。
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28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所学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经济、产业、改革发展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或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4.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aigb@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4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3320644)。
3.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和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3)《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电子版;
(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如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证明。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选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转任人员现任职级高于一级科员或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按选调职位职级调入。
(四)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757-83380063;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302。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365516;邮箱:jjz@foshan.gov.cn。
附件:
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docx
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