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紫金山英才计划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其实施细则,现发布2024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掌握国际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企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创新类
1.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应为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企业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
(2)属于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的企业。
(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级引才计划资助实际到账不低于30万元。
2.创新人才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3)拥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截至2024年10月31日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4)2022年1月1日以后从南京以外地区新引进到我市工作,并与引进单位已签订全职聘用合同(聘用周期应覆盖本年度申报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入选后须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优先支持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应不低于1万元,且在支持期内薪酬月均标准不得降低。
创业类
1.申报企业
(1)企业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南京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4)企业符合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有2名以上非股东参保员工。
2.创业人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研发、技术技能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创办企业应于上述期间内注册成立。
三、其他事项
1.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由申报所在区(园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破格申请。
2.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申报:①引进单位内部跨区域人事调动的。②原在我市境内工作,离开我市不满三年的;③已获国家、省、市同类型人才项目支持的;④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或同一年度申报其他类别的市级人才计划的;⑤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进行申报的;⑥其它可能影响到申报资格的。
四、申报受理
2024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人才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对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据实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装订成册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创新类按照一式5份,提交至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创业类按照一式3份,提交至各区(园区)工信部门。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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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
(创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