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任性”付代价!

文摘   2024-11-25 17:30   山西  



11月20日21时59分,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夏店中队民警在辖区古韩大道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霍某神情紧张,且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霍某所驾驶的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霍某作出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3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崔晓宇 闫帅)




来源 | 长治交警

编辑 | 张泽芳

审核 | 李雨珊

监制 | 刘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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