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外媒说,中国要对海外的中国富豪,征税了。
咋征呢?
①20%的投资收益税;
②离岸资产门槛1000万美元;
③或者美股、港股上市公司股东;
传得确实挺邪乎,说已经有人被约谈了,其中还涉及到罚款,顺带着还跟中国的财政收入挂钩。
已经有海外华人社区,开始渲染这事儿了。
富人哀嚎,怕重复征税,中低收入者叫好,要扩大税源,但是吧,大家多少有些误会。
1、目前没有官方信息来证明;
2、税收法定,目前立法层面也没有相关的消息;
3、如果真的有类似的事情,那么还是在打击逃避税的范畴内。
境外收入,以前不收税吗?收啊,这可不是啥新增税目。
《个税法》之后,境外所得的个税是有单独的政策的,其中,所谓的“投资收益”,就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而这部分所得适用的税率,就是20%。
只不过,这部分收入来自境外,而境外国家或地区对这部分钱也是要收税的,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这部分钱在中国这边是可以抵免的。
当然,前提是,你在境外已经交过税了,凭证抵免,无证不抵免。
中国对海外征税,其实一直很松的:
1、中国居民个人的海外所得,是可以抵免的;
2、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在境外的收入,有条件豁免个税,而且条件比较松。
但是,这些涉税收入,该申报的申报,该税的税,一旦逃避税被查实,除了补缴税款,还有不少罚金的,打击逃避税,利国利民。
心里没有鬼,富豪们也不必恐慌。
这事儿为啥渲染得比较凶呢?
1、这事儿的群众基础还是很大的,毕竟富豪的离岸收入越来越多,却没产生啥国家红利;
2、打击逃避税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
2018年的时候,富豪们就恐慌过一波了,因为CRS。
这个CRS是G20国家委托OECD搞的一系列程序规则中的一个,它是干啥的呢?
简单说,是金融机构把外国税收居民的信息报送税务局,而签约国家的税务局,对这部分信息进行互换,在签约国家范围内,税收信息透明化。
在CRS开始实施的时候,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主流商业银行,就冻结了数千的银行账户,要求他们确认,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
咋报呢?举几个例子:
1、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A,在新西兰有涉税资产,那么新西兰会把他的信息报送中国;
2、新西兰公民B,是中国税收居民,他在新西兰的涉税资产,也要报送中国;
3、居住在新西兰的中国公民C,在澳大利亚有涉税资产,那么澳方需要做尽调,属于中国税收居民,那么报送中国,属于新西兰税收居民,报送新西兰,属于双方税收居民,报送双方。
CRS涵盖范围很广:
1、各类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信托、券商、保险、各类投资实体等;
2、不仅是高净值人群,个人低净值账户、存量机构账户,都在尽调范围内;
3、签约国家或地区119个,与我国合作的国家或地区,有106个;
这些签约国家,有英法德等欧洲发达国家,也有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这样的热门移民目的地,还有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这样的“黄金签证”签发国。
也就是说,经过这番操作,签约国的税收居民在海外的资产和收入,逐渐呈透明化,也为日后打击逃避税,扩大了操作空间。
更何况,国内的税收大数据已经日渐成熟,主播、明星的逃避税案例,都是靠大数据发现的。
真要是追讨到富豪身上,也不必大惊小怪。
中国打击逃避税,大可不必安“境外富人税”的名头。
要说“富人税”,全球的富人税,早就提上议事日程了,这个大头,各国都想征。
为啥?富人真的太会避税了。
目前,世界的个人税收,主要是通过收入征收的,比如最高个税税率,美国大约35%,新西兰39%,日本45%,中国45%。
但是,在资产性收入上,税率相对都比较低,有些国家是有税收优惠的,甚至有些国家没有系统性的资本利得税。
我们和富豪差在哪儿呢?当然主要就是资产性收入上了。
不少大佬,有的选“一元年薪”,或者不要年薪,直接把收入性所得税规避掉了。
关键是,人家“高风亮节”,还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没收入,但是,该富的,还是富。
华尔街的大佬们,对于避税,更是驾轻就熟,毕竟人家有专门的税务筹划,税务部门对他们也没办法。
G20曾发布报告说,亿万富豪平均税率,只是其财富的0.3%。
所以,针对富人的财富征税的呼声很高。
今年的G20,轮值主席国巴西就提出了,要对富人们征收财富税,对亿万富翁的最低税率,提高至其财富的2%。
如果对超级富豪征税2%,那么每年能够产生2000-2500亿美元的收入。
目前,这个提案,已经有很多国家支持,比如法国、西班牙、南非等,但是也有反对的,主要反对的声音,就是美国。
不过,巴西没放弃,上半年没谈妥,11月份的G20巴西峰会,还是要讨论这事儿的。
能不能达成共识,还不知道。
一旦达成共识,那么富人税就真的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