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国民议会通过了对能源法的修正案,结束了长达35年的禁止建造核电站的历史。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长汉达诺维奇表示,对能源法的修正案是革命性和历史性的。她强调,这些修正案为塞尔维亚发展核能打开了大门。“第一步是解除了35年前引入的禁令。核能是一种基本的稳定清洁能源,最重要的是,教育和科学机构需要积极参与创造下一步,这意味着要认识到国际原子能机构规定的核计划发展的三个阶段。每个国家都需要完成明确的指导方针和步骤,我们将遵循这些指导方针,因为我们绝对必须遵守所有标准。”
塞尔维亚辐射和核安全与保障局回顾说,这项法律是在1989年的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通过的。在今年3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第一届核能峰会之后,核能使用问题被提上了议程。在峰会期间签署的核能宣言中,核能被认定为全球减少温室效应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修正案在议会获得批准后不久,汉达诺维奇部长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副总干事刘华就发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国家基础设施合作进行了讨论。部长还提到了与法国公司EDF的合作,该公司正在进行一项初步研究,研究在塞尔维亚使用核能的可能性。“这项研究将很快完成,应该能显示出哪种技术对我们的能源组合最为优化。我们被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的核电站所包围,我们将在这方面与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和韩国合作,以获得最佳技术和人员,”杰多维奇·汉达诺维奇女士补充说。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还讨论了塞尔维亚获得匈牙利帕克斯核电站5%至10%股份的可能性。
文章来源 | 国际能源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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