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搬家”见啥偷啥 一月内连续作案18起被抓

民生   2024-12-12 15:08   重庆  
哪种人最招人恨?
可能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不同答案
如果我拿出这个答案


阁下又该如何应对?


近日

黔江公安就抓获了一个“贼”
这个“贼”见啥偷啥

不管是钢管,还是金属扣件

只要他看见了

统统偷走

......


什么?全都要?满足你!

再送你一副“银镯子”


案  情  回  顾

12月3日,黔江区公安局接到辖区一在建工地报警,称工地内存放的大量钢管和金属扣件不翼而飞。据经手此案的黔江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樊展宇介绍,“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我们发现失窃物品的总重量达到了3000多斤,必须经过多次运输才能将其转移。我们判断,犯罪嫌疑人对工地内部和周围的环境较为熟悉,极有可能居住在附近。

民警摸排走访发现,被盗工地位于闹市区附近,因为夜间缺乏人员照看,才让窃贼有机可乘。结合工地管理方提供的线索,民警逐步缩小了侦查范围,一名深夜多次出现在案发地点的无业人员谢某某,进入警方的视线。

樊展宇回忆道,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每次作案时,都要从附近一家超市取来手推车,用于转运偷盗的建筑材料,为了避免被发现,用完后还会将手推车归还。因为他每次盗窃的建筑材料数量并不多,短时间内并未引起工地方面的警觉,才给了他连续作案的机会。

随着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锁定,民警决定果断收网,在接到报警3个多小时后,将谢某某抓获归案。经过审讯,谢某某交代,他在闲逛时发现某在建工地的建筑材料无人看管,这才心生贪念,铤而走险实施盗窃。

城东派出所民警邱天表示,犯罪嫌疑人采用的是“蚂蚁搬家”的盗窃方式,在一个月之内,在同一在建工地连续作案18起,先后盗窃钢管、金属扣件等建筑材料3000余斤,造成财产损失1万多元。谢某某为了逃避打击,还专门在深夜作案。得手后,在白天以处理废品的名义销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物品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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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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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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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龚节佑

编辑:罗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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