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在速度与惯性的冲击下,人的头部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等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
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
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现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3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U
违法行为人:朱某分
处罚结果:罚款30
2.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地点:新华大道文体路路口850米
车牌号:渝DXXXX6
违法行为人:李某明
处罚结果:罚款30
3.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地点:省道524线67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0
违法行为人:李某平
处罚结果:罚款30
4.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0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N
违法行为人:周某东
处罚结果:罚款30
5.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0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AJXX1X
违法行为人:黄某
处罚结果:罚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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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是个护身宝,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
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大的负责,
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守护生命安全!
通讯员: 许小冬
编委:黄永芳
主编:杨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