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江苏报关协会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联合主办的《碳关税应对与合规发展公益培训》活动在太仓圆满落幕,共有60余家出口型企业积极参加,培训取得成功。
为进一步帮助会员单位加强对欧盟碳关税相关政策的理解,江苏报关协会近期将邀请上海探链科技有限公司,推出CBAM系列主题文章,对政策要求、出口企业责任与义务、
流程等内容作系列解读。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自2023年10月1日起进入过渡期,目前实施已有一年有余,对出口企业影响逐渐从理论到业务实操。那么,CBAM到底是什么?分为哪些阶段?过渡期报告义务有哪些?涵盖哪些产品行业?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碳边境调节机制:英文全称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国内习惯称为碳关税。是一项涉及碳密集型行业产品进口的机制,即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所征收的税费。只要是产品生产地碳定价低于欧盟碳价的产品,一旦进口到欧盟关税区,就要购买CBAM凭证,补足其间的差额,因此,CBAM本质是为进口产品设立一个虚拟的碳定价机制。
CBAM 的目标是防止欧盟的温室气体减排努力因将生产转移到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较少的国家而增加境外排放量而被抵消(碳泄漏),消除进口商品与欧盟内部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距,从而达到推动全球减排的目的。
碳泄漏:在欧盟内部实施碳排放管制政策和碳定价机制下,欧盟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但非欧盟国家没有类似的约束措施,非欧盟国家的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相对较低,欧盟境内企业可能因碳配额价格上涨和免费配额的减少,而选择将生产转移到碳成本较低的境外国家或被迫将市场份额让给碳成本更低的竞争对手。
过渡期进口CBAM产品全流程概览
上图展示了进口CBAM产品的全流程:1)进口商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货物2)进口商进行常规海关申报,海关当局对进口货物进行检查和清关3)海关当局通过 CBAM 过渡登记处,向欧盟委员会通报进口情况4)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提供进口 CBAM 产品具体内含排放的相关数据5)进口商就可以向 CBAM 过渡登记处提交 CBAM 季度报告6)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主管当局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如发现违规情况,委员会将通知主管当局。主管当局将与进口商取得联系,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或提交缺失的 CBAM 报告。如果申报人不改正错误,主管当局最终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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