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医科大学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跌入舆论场。
6月15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南方医科大学儿科教师俞莉因紧急处理脑出血患儿而耽误上课,虽非故意为之,且处理完成后及时赶到教室,顺利完成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但还是被学校认定为教学差错,不仅扣发当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其年度考核评优优先资格更是被取消。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最后还特意提醒相关人员以此为戒,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教学秩序的稳定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不出意料的是,这份通报一经上网,迅速在社交平台上不胫而走。
网友们无不表示,救死扶伤就不该被校纪处分。
弱传播里讲,法律和舆论有关联,但它们有着各自的发展规律和运行逻辑。舆论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有时候贴着法律,偶尔又站在法律的对立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和法律若即若离。
舆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怪脾气?
答案就在于,法律并不是民意的最终体现。
换言之,民意仰仗的是最朴素的公序良俗,而公序良俗的评判标准,绝不是简单的是非对错,更多时候是江湖恩怨。
回到南方医科大学的事情上。
显而易见的是,救死扶伤乃是大义,虽是道德评判,但其在舆论场上的层级,却要远远高于所谓的校纪。
我看到有网友说,学校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做到赏罚分明,即既要按校规对其作出处理,也要对其抢救患者的行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