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报名!有学分+综测分+奖金!

教育   2024-11-20 21:46   广东  


想要一次满足

拿学分、拿综测分、拿奖金

三个愿望的同学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珠海科技学院第十二届

“忆恩情,续华章”

寒假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

即将拉开序幕

活动范围为全国!

 

这次

我们将以珠科学子的身份

重新回到高中校园

不仅是为了追忆往昔

更是为了传递希望与力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


(二)培训时间

另行通知


(三)开展时间

2025年1月11日至2月23日


(四)活动范围

全国各高中母校


(五)参与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六)组队说明

全体在校生可自由组队对一所或多所中学进行回访。按要求成功组队的队伍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珠海科技学院的各方面情况。最终选拔通过的队伍开展寒假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所组成的队伍回访目标中学不可以重复,如果有重复则由承办方统一调整)

① 仅在一所中学开展回访母校实践活动的队伍最多不超过4名成员(包括队长)

② 在两所中学开展回访母校实践活动的队伍最多不超过6名成员(包括队长)

③ 在三所中学开展回访母校实践活动的队伍最多不超过8名成员(包括队长)

④ 在四所及以上中学开展回访母校实践活动的队伍最多不超过10名成员(包括队长)


(七)报名方式



▲扫码填写问卷星报名


▲扫码即可进入咨询群了解详情


若咨询群二维码过期或满员,请添加负责人微信:A_ZHAO110621(ps:添加负责人时请备注:省份城市+姓名)


本次自主实践活动由学校

招生与就业处、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团委联合举办

旨在进一步加强大学与高中协同育人


这一次,你将成为

“珠科故事”的传播者

让珠科被越来越多人所熟知

同时也让学弟学妹们

提前了解大学生活

了解高考选科要求

帮助他们走好关键一步

 

报名成功的队伍在寒假期间回到母校中学,通过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与学校领导、老师以及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分享高考的备考心得和考试经验等。与此同时,通过分享自己在大学的学习生活情况,介绍珠科的基本情况以及招生政策和展现珠科校园风采,建立起中学和我校之间的沟通桥梁。


(一)探访老师

回访高中母校探访恩师或登门拜访恩师。


(二)设点咨询

在高中母校公共场所根据学校规定设点开展现场咨询,向高中学生介绍大学的学科特色、招生政策、校园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让高中学生了解大学、了解生涯规划。


(三)组织咨询会/交流班会

在高中母校的高中年级开展交流会或班会,可自行设计宣讲ppt、高考加油视频等,确定好发言人选和发言内容,对师弟师妹们可能提出的问题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撰写回访推送(自选)

由队伍成员自行设计回访推送一篇,形式风格自选,题目自拟。


(五)加分项

鼓励各队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自行创新其他符合主题要求的活动形式开展活动,如创建微信咨询群为师弟师妹答疑解惑、制作相关视频、在母校公众号、学校墙、地方媒体、小红书等发布关于珠海科技学院的推文、设计学校周边文创、参加地区高校咨询会、组织校园文化体验活动等。

▲IP形象设计

▲便利贴设计

▲日历设计

▲钥匙扣设计

▲水杯设计

▲明信片设计

▲竹制书签设计


(一)交通补贴

回访一所中学给予团队200元交通补贴,上限四所学校,回访成功(资料审核通过)即有交通补贴。


(二)实践证明

1.成功回访一所中学的队伍可以开具4张实践证明

2.成功回访两所中学的队伍可以开具6张实践证明

3.成功回访三所中学的队伍可以开具8张实践证明

4.成功回访四所及以上中学的队伍可以开具10张实践证明

5.每支队伍可开具的实践证明上限为10张


(三)获得实践证明颁发要求

须完成第十二届“忆恩情,续华章”寒假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中探访老师、设点咨询、组织咨询会/交流班会的规定流程,并提供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获得实践证明。


:每项活动形式都需要提供3-5张现场照片,请务必确保照片的真实性,禁止P图等伪造宣传,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学生以作弊论处,相关责任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各团队的寒假社会实践报告与素材,组织相应的成果展示。评选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优秀团队,为其颁发社会实践证明。进入决赛者另外颁发奖金及证书。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1500元,颁发荣誉证书实践证明(6名)

二等奖,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实践证明(12名)

三等奖,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实践证明(30名)

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实践证明(若干)


(二)综测分

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试行版)》(校学字〔2024〕39号)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五项和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成功参与者可在劳动教育类加分;获奖者,则依据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项,在思想品德素质项加分。


(三)社会实践学分

根据《珠海科技学院课外培养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四条,学分认定范围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完成第十二届“忆恩情,续华章”寒假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规定流程,并提供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实践证明,凭实践证明可以申请获得课外培养学分。


注:学生提交的课外培养学分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人所得课外培养学分,学生以作弊论处,相关责任负责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重回母校那一刻

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目光所及之处

皆满载着往昔的回忆

一切陌生却又无比熟悉


看着你们在操场上肆意挥洒汗水

看着你们在教室中埋首于知识的海洋

看着你们眼中对大学的期待

我想告诉你们

你所期待的大学生活

正在远方等着你

 

#你希望找到校友

并与他们一起重返母校吗?#

#你有回访母校的经历吗#

快来评论区一起留言吧!


   
来源 SOURCE
招生与就业处

撰文 WRITER
陈金霞

排版 EDITOR
杨宇轩

责编 RESPONSIBLE EDITOR

初审:林悦、郑薇

复审:陈宇、林志扬

终审:郑润真、汤义和


版权 COPYRIGHT
图文由@珠海科技学院 新媒体中心 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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