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浙江沿海主要港区及周边水域船舶交通效率,保障通航安全,规范通航秩序,浙江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浙江沿海主要港区及周边水域船舶交通组织实施办法》。舟山海事局通过科学划定交通组织区、合理控制安全间距、实施交通流错峰组织、船舶按号有序进出港等途径,应用数字化服务平台,实行安全、精准、高效的海上交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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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事通”当前也可为个人/船舶用户授权。登录法人账号,在“区域服务”中选择“浙江局”点击“权限匹配”模块即可开始授权。
2、“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目前仍可进行交通组织报告,且海事通“工作台”中可修改、取消同一用户账号报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