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适任证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了 15 分,请问该如何处理?

文摘   2024-12-31 17:51   浙江  

我的适任证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了 15 分,请问该如何处理?




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请问已补办出新的服务簿,后来又找回了原服务簿,原服务簿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不能。已办理服务簿补办手续的,如果遗失的服务簿找回,不能继续使用和签注,但可以在办理证书的时候作为资历参考。


问: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


答:学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可以按照培训机构的学员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的学员,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因此,对于短期培训学员,缺课可能就会导致本次培训后无法获取培训证明而无法参加考试。即使长期培训,缺课过多也会造成无法取得培训证明,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03

问:我的适任证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了 15 分,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以下简称“法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员的报名后,对符合上款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被扣留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经相应考试合格后,海事管理机构应发还其船员适任证书,记分分值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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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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