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厦金两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实施方案》

文摘   2024-12-20 18:44   福建  



《推进厦金两地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厦金两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快建设厦金“同城生活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推进厦门与金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将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纳入厦门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其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文化、体育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二、实施内容



01


基本教育服务





为金门学生提供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服务,并在不同学段实施就读优惠政策,促进在教育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1.入学。学前阶段和小学阶段,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金门籍适龄儿童视同本市户籍,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初中阶段,厦门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投资置业或工作的,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片区派位升学,其中父(母)在思明区或湖里区投资置业或工作的,还可申请就读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高中阶段,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厦门市就读并参加厦门中考的金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中考投档分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2.转学。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金门籍学生随父(母)来厦就读,视同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学前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高中阶段需自行联系高中学校,通过学校测试后录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台联,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2


基本劳动就业服务





1.鼓励金门人才来厦就业。对企业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及我市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金门人才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就业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3万元补贴。




2.为金门青年提供创业服务。将来厦创业的金门同胞纳入本市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3


基本社会保障服务





为在厦工作或生活的金门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八项社会保障服务,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专项救助制度,促进在社会保障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扩大厦金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厦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1.基本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在厦工作的金门居民,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在厦长期生活的非从业金门居民,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生育保险:对于在厦工作的金门居民,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临时救助: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于在厦流浪乞讨、愿意进救助站受助的金门居民,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在厦死亡、愿意在厦火化的金门居民,参照厦门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办法标准予以免除。




2.基本养老服务。修订《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厦民〔2019〕16号),金门居民在厦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各项政府补贴;金门居民老年人入住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接收机构200元/人/月的床位运营补贴,以及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年的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按实际购买保费的80%核算),同时被认定为特定服务对象的,按不同失能等级相应给予400元、600元、800元/人/月的护理服务补贴。贯彻落实《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两岸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交流政策及办理流程的通知》(厦民〔2024〕67号),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的金门居民符合相应条件的,分别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入职奖励,1.6万元和2万元的学历继续教育补助,1万元至8万元的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和稳岗奖励,以及910元至3900元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补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4


基本医疗健康服务





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可免费享受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等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健康管理干预,关注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在医疗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1.居民健康档案。为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可免费享受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3.预防接种。0-6岁在厦生活的金门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




4.儿童健康管理。0-6岁在厦生活的金门儿童,可免费享受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在厦生活的金门孕产妇,可免费享受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在厦生活的65岁及以上的金门老年人,可免费享受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管理。在厦生活的金门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可免费享受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厦生活的金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免费享受登记管理、随访指导服务。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确诊的在厦生活的金门肺结核患者,可免费享受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




10.中医药健康管理。对在厦生活的金门65岁以上老人、0-3岁儿童,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享受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0-3岁儿童可免费享受中医调养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5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可享受相关公共文化场馆市民待遇,凭来厦证件可办理公共图书借阅证,在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可享受和厦门居民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待遇。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6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学校体育设施对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免费开放,开放赛事报名,促进在体育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1.设施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管理系统开放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注册通道,便于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在厦健身。




2.赛事报名。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件在我市报名参加体育活动及赛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07


基本住房保障服务





为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促进在住房保障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1.公共租赁住房。为符合条件的在厦生活的金门居民提供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促进在住房保障方面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2.保障性商品房。按政策开展台湾同胞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配售,满足金门同胞在厦安居置业的需求。




3.五折租房。按政策受理台湾同胞新就业大学生五年五折租房申请,解决符合条件的金门同胞来厦过渡性住房需求。




4.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解决该群体在稳定就业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区)

▲向上滑动可查看更多




三、保障措施



01


健全组织机构。





各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厦门与金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主动对标、积极作为,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02


细化工作举措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推进工作,重点做好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并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强化审批服务,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拓展申办便利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宣贯解读,拓展政策知晓度。

03


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对台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各项服务支出责任,市、区财政应明确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基本健康服务等补助标准及市区财政承担比例,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



咨询更多问题,请拨打厦门台胞服务热线↓

厦门市台办、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出品

稿件来源:厦门市台办


在看点这里

厦门台办
传递权威对台政策,提供涉台服务咨询,讲好两岸融合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