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告

科技   2024-11-25 16:45   山东  


《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4年12月1日起,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不再受理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业务申请。

2.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人,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置,并接受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4-3988012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4-3210382

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夏津事好办
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宗旨,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以公开的办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序,规范的工作条例,精干的工作机构,为企业、投资者和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x0d\x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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