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穗卫规字〔2020〕8号)要求,由黄埔区政府统一出资,黄埔区老龄办统筹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不包括“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20元意外伤害保险。为让全区户籍符合条件老年人充分知晓保障权益,现将“2024年黄埔区‘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相关保障内容告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黄埔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不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等“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
二、保障期间
保障期间为12个月,自2024年6月23日0:00至2025年6月22日24:00止。
三、保障责任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6000元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60元/天 (每次住院限90天,全年限180天) |
注:
1.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包括被动物咬伤(非传染病和皮肤过敏反应)以及摔倒导致外伤或骨折、交通事故、空中坠物、雷击、火灾等意外中遭遇的伤害。
2.以上保障内容仅为简介,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详情链接
http://www.hp.gov.cn/gzhpmz/gkmlpt/content/9/9977/mpost_9977665.html#4314